第145章 雾梦

别人给他取了一个“划水”的绰号,意思是喜欢惯浪头。当时的区机关大院有三个有争议的人物,我算是其中一个。我虽然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成为有争议的人物的,但是有争议的人前景似乎都不被看好,那个被称作“撇子”的已经肝癌亡故,这个被称作“划水”的又坐了牢,我能不心怀忐忑吗!

与“划水”走得近,是在我任镇党委书记期间。认识是早就认识了的,也许是我在当秘书科长的时候他便认识了我,在我当纪委常委的时候他便熟悉了我。我那时已知道他跟另外的一位副院长之间有矛盾,这份矛盾的产生应该是院长的年龄即将到岗,他们两位都有机会升院长,结果却因为矛盾,两人都没有能升任院长,而是分别被调往机关其他局委担任正职。

这是官场上干部任用的惯用手法。班子太团结了,就必定会有人会被调离,称之为“掺沙子”。班子闹矛盾了,则是两败俱伤,确实不太容易把握好这个度。最好的办法是私底下很团结,但对外却做出一副并不团结的架势,这样的班子才会让领导放心。认为班子内部有互相监督的因素在,不太容易会出乱子。

但是,这种做出来的架势最后往往会真的引发矛盾,也可能是传言引发的误解,也可能是人为做出来最后形成了习惯。这是一件很令人尴尬的事!机关部门内部能引发什么大的矛盾呢?也许是因为一句不经意的话,也许是因为一个并不是很明朗的态度。这几乎成了官场的常态了。

被安排到了经济部门当了正职之后,可以看到他的失落。法院的正职是副处,机关其他部门的正职是正科,也就是说等于很明确地告诉他:这辈子升副处实职是无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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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乡镇任党委书记时,市场开发的力度很大,一时间毛针织行业一跃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他个人也想来分一杯羹,便找了一个朋友来乡镇寻地皮办一个毛针织市场。于是,与我渐渐熟悉了起来。

我当时的态度是来者不拒,只要有投资在我辖区内的,我都欢迎。国道边的农田,每年都被上级逼着让“绿色过冬”,实在让我头疼。有领导的车子路过,看到国道两侧的农田都被弃耕抛荒也确实让我难堪。办市场总得寻找一块交通方便一些的地皮,这也是人之常情。将市场办在国道边,又等于是一块遮羞布,遮掩了农田的荒凉。这简直是一个药方,解决了一揽子的病症呢!

那时,邻县的那个镇也办起了毛针织品市场,其势头正猛,已经摆出了想超越我镇这边的架势了。我希望他和他的朋友能将市场办在靠近我镇的市场边侧,可以与我镇的市场连成一片,以期产生更大的规模效应。他却坚持要选择在两大市场的中间区块的国道沿线。我知道他的目的,他是想借东西市场的优势来发展自己。我很坦诚地告诉他:你选择的区块很可能会被东西两个大市场挤死,他却说这不是挤,而是烘托!

“挤”也罢,“烘托”也罢,他们是投资方,我当然得尊重他们的意思。那天,他要求我约请国土资源局局长等人吃饭,酒席摆在小城唯一的那家伊斯兰菜馆。小城的伊斯兰菜馆在小城东侧的那条河边。除了菜馆的房屋保持了那个伊斯兰的尖顶之外,菜肴其实早已没有了伊斯兰的风格。不过,这在我倒确实是无所谓。天天应酬,看到那张能旋转的圆台面,我已经头晕了,哪里还有心思去品尝什么苏式菜系、粤式菜系?对伊斯兰菜系,我压根儿没有什么印象。

在我的印象中,保留的唯一有些伊斯兰风格的便是那个生煎牛肉包了。但是,那天的餐桌上似乎并没有生煎牛肉包上桌。该我说的话我已经说了,作为投资所在地的乡镇,我已经有了态度,剩下的事情应该由相关部门去操作了。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的局长看到我的态度很明确,便顺应着我的意思,答应尽快办理。

国土资源局局长虽答应的很快,但转而很快又犹豫了起来,问我:农民这一块的政策处理有没有问题。显然,前段时间镇上所办的那个市场扩建搞得风风雨雨、矛盾百出,他已有所耳闻,所以才有此问。我说:

“将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报批手续,乡镇会按规定上报,审批权却在你的手里。农民这一块的政策处理,依照之前的办法处理,镇上会做工作,应该不太会有很大的问题。”

局长是个滑头,他大概等的就是我的这句话,紧接着说道:“我知道,在这个乡镇,老大出口了,便没有办不了的事!那么好,今天我们就说定了!”

这句话一入我耳,我便知道我算是给他套进去了!不过,既然投资在我所在的乡镇,被套进去了,就套进去了吧!我只希望市场能继续扩大,能形成规模效应。

该谈的已在酒桌上谈好,完全依照了中国官场的固有作派。“划水”的同伴拿出了几个包来,局长们依次拿了包离去。大概是两条香烟吧。没有包给我,我也浑不在意。谁知我走出酒家不远,“划水”便急吼吼地追了上来,忙不迭地向我道歉,说已骂了他的合伙人了,来参加约请的那几个人都给了两条香烟,为什么偏偏当方土地没有给。我说,我又不抽烟,给我干什么?给了我,我也无非转手送给他人。他说:

“话不能这么说,两条烟是小事,我知道你也不会在意,但是落在别人眼中,却不会是小事!可能他们会认为,你跟我们背后有什么交易!”

他的话让我心头一顿,仔细想想,他的话也确实不无道理。但是,现在已是曲终人散,难道我还能让他们当着刚才的那几个人面,重新将镜头回放一遍?我只得苦笑着对他说:

“算了算了,想这么多干什么!我跟你们有背后交易,这可能吗?没有交易又何必怕人怀疑?有人怀疑了,难道我跟你们真的有什么私下交易了?”

他顿了一顿,跟我说:“这几天我给你送来吧!”

我说:“你可千万不要送来!你如送来,我可是真的要生气了!你知道我的脾气的,如果我真的生气了,你们的事肯定办不成了!”

但是,从这么小的一件事上,我已看出他与他的合伙人之间的不和谐。果然,这一份的不和谐最终导致了他们合作没有到最后便起了矛盾。这个矛盾最终导致了他的合伙人的举报,直接导致了他的坐牢。

据说,他的合伙人举报的是,他的朋友送给了他十万元钱。他的朋友是小城北边的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我不知道这个民营企业的老板为什么要送钱给他,送钱给他这件事,他的合伙人又是怎么会知道的。

据说,当检察官找那个送钱人时,那个送钱人说是因为他有事有求于正在官场上当官的他,所以才送钱给他。如此一来,这个受贿罪便成立了。检察机关不管你是不是确实有事求了他,他是不是确实利用手中的权力帮了送钱的人。只要送钱的事成立,受贿罪便成立。什么朋友间的礼尚往来,这都是事后的托词,完全没有必要去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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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他出事之后,我暗暗道了一声侥幸。一次区里安排去深圳招商引资,我带了市场经理,与他走了一路。在深圳那个酒店入住后,我正在洗漱间洗澡,他来串门,与我同住一室的市场经理接待了他。那时他正在运作来我所在的乡镇以他合伙人的名义办市场。待我从洗漱间出来的时候,他已离去。他在我的床头柜上放了一两千元港币。我问市场经理这是怎么回事,他说是某某某留下的,说是明天去中英街,可以为家人买些礼品。我说:

“那你拿着嘛。”

他说:“我也有一份。”

我不禁摇了摇头。我知道,如果我当即将钱拿去退还给他,肯定会让他和我的市场经理下不来台。我寻思着该怎么妥善处理这件事。钱我肯定是不会花的,来出差,我肯定自己带有钱,有什么必要去花别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