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独梦

小主,

所里的工作,又将我从文学的幻想中拉回到了现实。那天,负责人被镇上的一个电话召了去,回办公室之后便兴冲冲的召集我们开会。他说,刚才县委书记亲自召见了他,问他前段时间小镇下属的一个私人的运输户在运输时发生了淹死人的事件。工商部门为什么不将其作为投机倒把案件,严肃查处?并责令他立即派人对此事进行调查。

乍闻之下,我已明显地感觉到,这件事情似乎有些不太对头哦!运输淹死了人,这似乎不是我们的管辖范围。就运输而言,那段时间,报纸上的舆论似乎已不再简单地将它归类为投机倒把呢!要看是单纯的运输还是在贩运着什么?贩运的物资,还得看是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准贩卖的控制物资呢。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国家是允许甚至时鼓励贩运的!但是,在未经调查的情形下,我似乎也不便当场提出疑问。我被指定负责此案的查处,那个年轻男同事配合我调查。

接到任务之后,我们便去了那个大队。到了那个大队,与大队的支部书记一番交谈之后。我让大队派人去将那个搞运输的当事人叫了来。那人畏畏缩缩地来了。坐在我们桌前的那只矮凳上,目光躲闪,不敢正眼看我们。我们按照程序给他做了陈述笔录。询问了运输的起讫时间,运输的线路,运输的吨位,使用的运输工具,运输的物品,淹死的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家庭住址,以及善后的处理等等。他一一做了回答。

他说,他搞运输也只近两年的事。主要是帮人运输采石场的石料。是从邻县的那家采石场将石料运来本地。农村这几年经济活络了,建房的人家多了起来,他只是帮人将人家购买好的碎石料运过来。使用的工具,只是一条挂浆机船,八吨。业务量大时,他还会拖一条水泥船。

事情就出在那条被拖的水泥船上。那个被淹死的人,是他的一个亲戚,看到他搞运输有一些现钱赚,便央求他,希望能帮他做工。他不知道,那人不会游泳。又是亲戚,也不好意思不接受。结果,来帮工没几天,便出事了!

挂桨船在前面开,他站在被拖的那条船的船头上。挂桨机已经熄火了,前面的船自然会慢了下来,但后面那条被拖的船依旧会顺着惯性向前。后面的那条船的船头在挂桨船的船尾上撞了一下,把他颠落下水了!其他的人忙着查看挂桨船是否被撞出了洞,满船的碎石料呢。船身上如果撞出了一个洞,河水淹进来,船岂不是要沉了!满船的石料将船压在了河底,船还能打捞上来吗?

船身上仅仅被撞出了一条裂缝。他们赶紧取来船上备好的水泥和沙子,拌好了,补裂缝。裂缝补好了,大家才回过神来,发现船上少了一个人!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他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呀!在他搞运输的这两年中,还从来没有发生过人掉进河里被淹死的事呢!谁想得到,一掉进了河,人便淹死了!

毕竟死了人。在农村,这可是大事哦!当然不管是在哪里,死了人总归是大事!将人打捞上船后,他直接将船开去了那家的河埠,报丧要紧呢!就跟丧家商量了善后的处理。虽然是亲戚,该赔偿的,自然还得要赔。现在,钱也赔了,丧事也已经处理好了!这几天,他正歇在家里呢!差不多一年的活白干了!他还没有从巨大的经济损失中回过神来呢!我让他在陈述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指印。

我让他回家去,将那艘挂桨船开过来。我又让大队的干部去将那个被淹死的人的家属叫了来。那个家属来了,虽然目光也是躲闪,但她的脸上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悲伤,我问她赔偿的钱给了你们没有?她的眼睛倏地一亮,随即又点了点头,将头垂着。我问她赔了多少?她说出的数字,跟前面的那个人一样。这在那时的农村,这钱也可称是一笔巨款了!我又问她,赔得满不满意?她忙不迭地点头。

显然,这笔赔偿,对那时的她来说,已是相当的满意了!怪不得前面的那个人要肉疼了!也怪不得他要说,“还没有从巨大的经济损失中回过神来”了!照例得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按指印。但她却告诉我,她不认识字。我只得将陈述笔录逐字逐句地读给他听,读一句,我问她:

“我刚才是不是这样问的?”

她点点头。又读一句,我问她:“刚才你是不是这样回答我的?”

她眨巴了一下眼睛,似乎是在回忆自己刚才说过的话。然后又点了点头,显然,她还是挺细心的。她肯定没有想到,我是怀有想帮她一把的目的的!如果,她对赔偿稍有一些异议,我必定会要求前面的那位事主增加赔偿,直至她满意为止!死了人毕竟是大事!安抚死者的家属,是处理好后事的关键。然后是歪歪扭扭的签了名。她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我只得在一张白纸上写上了她大大的名字,让她依样画葫芦一般的画了下来!按指印倒是方便多了。她的手指重重的在印泥上一按,又在笔录纸上按了又按,指印按的又浓又大!毫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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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将大队的那几位干部一一找了来,做了陈述笔录。主要是这件事在当地造成的影响,当地的反应等等。看来,当地的反应并不大,似乎还在为丧家得了这么一笔赔偿款而有些嫉妒呢!这真是一个让人困惑的世界!我真该为农民的如此现实,而感到悲哀!这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哦!

挂当事人已将那条挂桨船开了过来,停在了大队部的河埠边。他登在船上,在眼巴巴的等待着我们。我让大队的支书另外再找来一条挂桨船,让当事人将他船上的那部挂桨机拆下,放在行驶来的挂桨船上。我和我的同事上了船,让船连同那个当事人随我们一起回故乡小镇。

同坐在船上的当事人有些惊魂未定,他不知道我们要将他带去哪里!其实,我只是要暂时扣留他的挂桨机,让他随我们一起去所里办理有关的物资扣押手续。我也不跟他挑明,让他满怀着狐疑好了!省得出具给他扣押单时,他跟我们争执!船靠上了埠头,我们上了岸。我让驾驶员和那个当事人将拆卸来的挂桨机抬去所里。

走进办公室,我才跟当事人说,挂桨机我们暂时扣押了。这段时间,我们将对整件事情进行调查。在我们调查期间,你呆在家中不准外出,等候处理。他肯定认为,他这次跟我们来,是回不去了。在我跟他说这些话时,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最后听我说,让他呆在家中不准外出,这显然出乎了他的意料,他有些喜出望外。接过我的那位女同事出具的扣押单,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忙不迭地朝我们点头哈腰。

那个驾驶员站在门外,神情漠然的看着我们,我让他们将挂桨机抬进空着的那间办公室。又嘱咐驾驶员把当事人带回去。当事人会跟驾驶员回去,似乎也出了驾驶员的预料。他愣愣地看着当事人,半晌才朝他咧嘴一笑,这笑容在瞬间恢复了他们两个人的生气,他们的脸顿时显得活泛了起来。望着他们一前一后走出了大门,我才开始考虑接下来的工作该怎么做。

按照当事人的说法,如果整个事情诚如他所说,这件事情要按投机倒把案件来处理,似乎还有些难度呢!但是案件已经进入了办案程序,我总得将整个事情调查清楚了再下结论。负责人见我一下去,就将运输的关键工具扣了来,肯定觉得我的办事还挺有效率的呢!不过,事先我也没有向他请示要不要扣留当事人的挂桨机!我觉得,既然已经明确了我负责此案的调查处理。该不该扣留物资自然也得由我来定!只要我所做的这一切,有利于案件的最后处理,我大可以行使我的职权!

调查工作如期开展,我们去了邻县的那个采石场。了解了当事人的运输业务主要发生在这个采石场。这可以从每一趟运输所需要的时间。运输的吨位和接收方的吨位推算得出来。我们又找了采石场出具的发票所示的那些购买石料的单位和个人,都证实了他们所使用的这些石料,是由当事人帮助他们运来的。他们支付了运输费用。当事人的陈述并无虚言,也并没有刻意隐瞒着什么!

在此基础上,我起草了调查报告。在起草这份调查报告时,我思虑再三,按照国家的政策,这件单纯的运输事情,不应该当作投机倒把的案件来处理;但是按照负责人那天被县委书记召见之后回所开会的语气,和责令我负责此事的调查的情形来看,他是肯定要将此事上升为投机倒把案件来处理的。如果我不按照他的意图去办理此案,肯定会引发我与他之间的矛盾,说不定会激化因床铺的安置问题带给他对我的心怀不满。

这份不满,已经导致了他会为一丁点的小事指桑骂槐!何况,这可是县委书记指令要办的投机倒把案件,在他心目中应是何等的大事!如果,我跟他撑对头篙!岂不是等于在捋他的虎须嘛!如果,此事传到了局里,局里会对我怎么看?才进单位几天的黄口雏儿居然敢顶撞老同志!这成何体统!但是,如果这件事真的按照投机倒把案来处理了,是按照了他的意图办了,案件的最后审批权在局里,在局里的职能股室。他们会审批同意吗?倘如他们审查之后驳回了怎么办?

我去跟他们审辩说,是负责人一定要这么办的?但是,调查人是我,主办此案的人是我,提出处理意见的人也是我!我能推卸这个责任吗!就算是局里最后也同意了所里的处理意见了!谁能保证今天才办的案件,明天不被人翻案呢?这更让人丢尽颜面了!真让人小看这个所了!觉得这个所真的是所中无人了!

那么我在调查报告的最后,直接了当的提出不应将这件单纯的运输事当做投机倒把案件来处理呢?而且,淹死人的事,当事人与死者的家属也已经做了妥善的处理,淹死人跟是否投机倒把案件的定性又有什么关系?不能因为淹死了人就要将一桩普通的运输事件上升为投机倒把案件吧?

理智终于战胜了我的犹豫。反正我也不想在这个所一直呆下去,碰到了这样的负责人。已经让我够窝火的了!让他因为我不尊重他的意愿而将我推出去好了!我不主动去局里汇报此案,免得被人垢议,说我是在打小报告。

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