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无论是在官场上还是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还是铢锱必较,人性与兽性在道德天平上,内心的喋喋不休和苦苦挣扎;还是在商场上的利益纷争、官商结合之下,利益纷争的白炽化。如果,官场上争得是名,商场上争的是利的话。人的一生在这二者中不停地沉沉浮浮,也足以让人抓狂仍至于精神崩溃了!
但是,我的回忆却是精彩纷呈。也许,这样的毫无掩饰的回忆并形成文字,会因此伤害一些人。但这也只是世俗目光中的伤害吧!我视世俗的目光如粪土。事过早已境迁,时至今日,又何必去在意这一份世俗目光的伤害呢!“记载的只要是事实,则永远是对的。”信哉!诚如斯言!
但是,这毕竟牵涉到旁人,这一份的牵涉让我忐忑。我尝试着将我书稿中的那些片段截屏给一起经历的人,也算是一份昭告,当然,也是尊重。但是,我得到的反应,却是令我大失所望。
但是,在我看来,如果在我的这部回忆性质的非虚构类纪实文学中,不真实地记载着这一段一直让我不能忘怀的曾经,倒是对这一份过往的莫大的亵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如果对他人构成了伤害,这个伤害也早已形成,早已成为过去式。并不会因为隐瞒,而使这一份伤害不复存在。只有如实地记载,才是对被伤害者的一份诚实。也是还被伤害者的一个公平。谁愿意被人欺骗呢?谁愿意生活在一个始终被欺骗着的世界里?与其是让被骗者始终心中耿耿,倒不如让他摆脱心中的那一份疑窦、那一份重负。
我以一份平常的心态去面对我的经历。这毕竟是我经历过的一切哦。是也罢,非也罢;对也罢,错也罢;道德也罢,卑鄙也罢。我自己不去作任何的评判,更不去作任何的掩饰。一直以来,做任何事情我都尊重我自己的内心。人生在世,短短的数十春秋,我为什么要在世俗的压力下仓惶而过呢?只有我行适我素,我才能活出我自己的精彩!
所以,让我不懊悔的是,在人生道路上,我虽然一路坎坷,甚至遭遇了人生的滑铁卢。但是依旧一路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从来不曾错失过人生的每一份美丽。哪怕是身处人生的谷底,我依旧让这一份严冬的苦寒绽放出美丽的光彩!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出来之后的第三件事,便是着手报案。这些年来,所有围绕着我被陷害的材料,都转而成为我向公安部门报案的第一手资料。我将资料整理,装订成册之后,即向小城公安部门的经侦支队报案,要求追究陷害我的人的职务侵占罪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
但是,遗憾的是,诚如几年前,我在狱中举报时,来监狱提审我的小城公安人员所说的,“我们不查,你又能怎么样?”虽然我已出狱,我的指控证据确凿,但是,小城公安的经侦支队仍以属地管理为由,将案件推给了南湖区的公安分局。我将报案材料送去南湖区的公安分局立案大厅。虽然收下了材料,却迟迟未见回复。我等了两个多月后,算算日子,应该到了他们必须答复的时间了。是立案?还是不立案?
南湖区的公安分局答复是,材料已转去了经开区的公安分局。依旧是以属地管理为由。并规劝我说:
“你提供的证据再充分,我们也不会查!与其是浪费了这么多的精力,倒还不如此事到此歇搁!”此话居然与几年前的说法如出一辙!
又一个多月之后,我寻去经开区公安分局,该局的经侦大队长答复是:报案材料并没有转给他们,像这一类经济案件,应该是市局经侦支队管的,分局配合。我问:
“那本装订好的,厚厚的报案材料呢?”
分局的答复是,应该在市经侦支队。让我去找姓胡的副支队长。我随即赶去市局经侦支队,点名要找姓胡的副支队长。姓胡的副支队长和姓高的警官倒是一道来接见我了。
历史往往就这么奇怪,循环往复似乎无处不在!几年前的情形竟会再一次重现!七年前我在监狱举报后,来监狱提审我的两个人又齐匝匝地坐在了我眼前。只是高警官依旧是高警官;胡警官已成了胡副支队长。我问,我所报案件的受理情况。胡副支队长说: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你的报案材料,证据不充分!”
我说:“我提供了这么多的证据,怎么证据不充分?我在工商部门和纪检部门工作时,也一直在办案。证据充分不充分,我清楚得很!再说,我是报案人,提供线索已足够!我提供了这么多的证据,怎么还说证据不充分?”
胡副支队长说:“因为你在几年前就报案了,所以,这个案件我们不立案!”
我觉得立不立案,应该取决于报案人所举报的事实本身是否构成违法,并不在于是否曾报过案。我问:
“明知违法且有报案。不立案查处,是否涉嫌选择性执法?涉嫌不作为?”
胡副支队长说:“你有权报案。我们公安有权不立案!”
我说:“既然公安不立案,那请你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