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斗界地狱使者一直包裹于黑袍之中,别人看不清他的真面目,并不知其美丑。而在冥界,凌云需要借助黑袍掩盖人族气息,他可不需要。
人家本来就很帅。再加上地狱使者的鬼体比起这冥界的鬼魅更加高级,所以显得无比高贵。在凌云他们走入客栈时,在场七名鬼仙便都注意到了地狱使者,至于包裹于黑袍之中的凌云,则被忽视。
“没错,你是这里的老板娘对吧!”
地狱使者略显尴尬,面对这风什么万种的老板娘,他显然有一些招架不住。他以前一直都藏身于上古乱葬岗内,跟着凌云出来,他一直处于神神秘秘,有什么事也都是凌云出面。可来到冥界,风水轮流转,换成他来处理琐事,那可是一头两个大。
最让他无语的是,他堂堂的地狱使者,在斗界之中让无数人族闻风丧胆的大人物,在这里似乎被当成了小鲜肉。
这都是神马事啊!
“没错,小哥哥想当老板不!”
地狱使者就好像是一块磁石一样,感觉对这客栈的老板娘有着强大的磁力一样。老板娘本来面貌虽然很丑,可是她幻化成这样子,一般的鬼仙可都是看不出来,所以她可是很受欢迎的。
若是其它的鬼仙受到这种待遇,早就上下其手,可是地狱使者却一直往外推,实在让在场那几名鬼仙一脸的羡慕。
“不不不,别误会,我没这个意思。我就是想问一下,这里是不是赤土黄沙。”
推开那位好像如花似玉的老板娘后,地狱使者一脸的委屈,他看了凌云一眼,凌云压根就不理他,这让他感到很无奈啊!
感觉应付这事,比起面对一名同阶强者还要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