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平提出‘发展工业,振兴商道’的口号。

首先就要理解大明重农抑商的国策定立的背景。

重农抑商政策自先秦时期起,就在华夏大地出现了。

商鞅变法时期,一方面主张“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大力鼓励耕战,通过废除井田制、奖励耕织等措施,确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买卖合法性,规定“力本业,耕织致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孥”,抑制商业发展,防止境内之民“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战”。

然而,秦国在当时的背景下,实际上又需要工商业的发展来增强国力。

秦国地处偏远,文化落后,经济远落后于其他诸侯国。

商鞅正确分析形势,认识到农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但同时也明白工商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经济交流和资源整合,为国家的发展提供支持。

这一时期,秦国虽然抑商但并不严重。

然而自秦国统一后,因吕不韦乱政一事,秦国开始对商人进行打压。

商业受到的限制也越来越多,商人地位变得低贱。

为了填补边境人口不足,商人需要戍守边关,如秦始皇颁布的诏令:“三十三年,发诸尝通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 (滴) 戍。”

可见当时商人的地位,就如同 “赘婿” 一样微贱。

到了汉朝,汉高祖刘邦延续了秦朝的抑商政策。

西汉建立后,由于常年战乱,人口锐减,大量土地闲置,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提高国家税收,对商业又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制。

汉武帝时期,对外战争频繁,耗资巨大,国库入不敷出,有人便提出对商人实行“算络钱”和“告络”制度。

如“诸贾人末作贯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络钱二千而算一。诸作有租及铸,率绪钱四千算一。”

可见当时商人的财富国家可以予取予夺,完全被当成了提款机。

这一时期抑制商业政策就变得更加严厉。

唐朝初期商人地位越发低贱,法律规定商人不得入士做官,不能与士人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商贾必须服皂,且不得乘马。

有钱也不能穿丝绸,不得读书,更不能做官。

唐中期以后,皇权旁落,对商人的限制政策也变得松懈起来,商业活动也越来越频繁,商税对税收的贡献也就越来越大。

到了宋、元两朝统治者吸收前朝经验,即重视农业,又不排斥商业,这一时期,重家抑商不再是国策,商人地位显着提高。

到了元朝商业已然非常发达,尤其是对外贸易。

着名的《马可?波罗行记》的作者就是元朝来的中国。

当时的泉州,更是世界第一大港。